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章村镇零星维修及美丽城镇创建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洒水车评分项 | 供应商自有洒水车(5吨(含)~9吨(不含)的)每辆辆得1分,租赁每辆得0.5分,最多得2分(最多以2辆计)。若自有洒水车(9吨及以上)1辆得2分,租赁每辆得1分,最多得4分(最多以2辆计)。本小项最多得4分(客观分)。 | 供应商具有洒水车5吨(含)~7吨(不含)的每辆得1分;7吨及以上的每辆得2分,最多以2辆计,本小项最多得4分(客观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实物照片彩图(网站下载图片不予采纳),自有车辆另需提供购置发票,若为租赁另需提供租金发票、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需涵盖本项目服务期),以上缺一不得分。 |
2 | 服务费计费办法 | 1、以上单价表为固定单价,不计折扣系数,涉及清单结算时不得调整价格。如施工时涉及清单不在该表范围,由业主按照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浙江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如信息价中没有主要材料价格,则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通过市场调查后,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认。 2、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成交折扣率 |
1、5万以内零星工程: 以上单价表为固定单价,不计折扣系数,涉及清单结算时不得调整价格。如施工时涉及清单不在该表范围,由业主按照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浙江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如信息价中没有主要材料价格,则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通过市场调查后,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认。 2、5万-10万零星工程: 工程结算价款按照经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与折扣系数确定,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成交折扣系数。 |
3 | 工程款结算1 | 1、工程结算价款按照经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与折扣率确定,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成交折扣率。折扣率投标报价不得大于100%,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材料信息价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浙江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人工信息价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信息价不足部分采用市场调查价格。如信息价中没有主要材料价格,则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通过市场调查后,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认。 3、5万以下工程单日人工工资仅用于人工维修(零星用工)费用结算,不分工种,均为含税单价,1个工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为0.5个工日,超过4小时的为1个工日,该费用为固定单价,1个工日200元,0.5个工日100元,计量由现场确认签证。 4、5万-10万工程人工工资按施工期间人工价结算。 5、其他说明 图纸中无法计算的工程量必须经过现场签证,做好原始记录,并提供现场照片、影像等原始资料,未做现场签证及原始记录的工程量不予认可。 注: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最新标准为依据。 |
1、5万以内零星工程: 1.1实际工程款由人工、材料、机械、税费组成,各单项费用按清单中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1.2如施工时涉及清单不在该表范围,由业主按照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浙江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如信息价中没有主要材料价格,则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通过市场调查后,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认。 2、5万-10万零星工程: 工程结算价款按照经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与折扣率确定,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成交折扣率。折扣率投标报价不得大于100%,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材料信息价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浙江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人工信息价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平均价,信息价不足部分采用市场调查价格。如信息价中没有主要材料价格,则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通过市场调查后,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认。 |
4 | 工程款结算2 | 同工程款结算1 | 接工程款结算1: 4、 5万以下工程单日人工工资仅用于人工维修(零星用工)费用结算,不分工种,均为含税单价,1个工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为0.5个工日,超过4小时的为1个工日,该费用为固定单价,1个工日200元,0.5个工日100元,计量由现场确认签证。 5、5万-10万工程人工工资按施工期间人工价结算。 6、其他说明 图纸中无法计算的工程量必须经过现场签证,做好原始记录,并提供现场照片、影像等原始资料,未做现场签证及原始记录的工程量不予认可。 注: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最新标准为依据。 |
5 |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 2025年1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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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安吉县章村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国嫒/沈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丁卫飞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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